| 外国投资及对外投资管理机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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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2-10-27 10:18 |
外国投资管理机构
马来西亚目前暂无一个全面负责吸引外资工作的部门,其主管部门因行业而异。主要有:
制造业:由贸工部下属的马来西亚工业发展局(Malaysian Industrial Development Authority,简称MIDA),全面负责制造业的吸引外资工作。
其它行业:马来西亚外资委员会( Malaysia Foreign Investment Committee,简称 FIC)及有关部委。例如:涉及金融、保险行业的外资,由FIC和财政部、国家银行主管;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外资,由FIC和交通部主管。
FIC只负责审批外资的持股比例,而有关部委则负责其它相关事宜。
对外投资管理机构
马来西亚的对外投资管理机构主要为国家银行(Bank Negara)。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,马政府对海外投资实行了非常严格的管制,根据有关规定,所有的居民,无论是否在国内举贷,凡付款给外国人以用作投资用途的款项,每次不可超过10,000马币(约合2632美元)或等值的外币,否则需经过国家银行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一些重大的海外投资工业项目,除需国家银行批准外,还需得到贸工部的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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